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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mem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EMBA招生简章

2024-07-23 互联网特长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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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专业有哪些

西安交通大学考研专业有:深度学习与智能制造、生物摩擦学、航空发动机机器人检测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等。

西安交通大学考研部分专业目录

西安交通大学考研部分专业目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交通大学网报公告一

报考西安交通大学(代码10698)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单位说明,选择西安交通大学考点(代码6111)的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点说明。考生报名期间应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阅读我校的章程、目录及各阶段发布的网报公告。

一、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698)说明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现将我校(学校代码:10698)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接收条件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考生务必关注所选择的报考点(注意不是招生单位)的相关公告。 特长生

(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邮寄提交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

(4)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请务必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限定专业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入学、退役等相关信息。

(5)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将发表论文、报考证明、专家推荐信、学历认证报告、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报考学院审核,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最终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并来校考试。

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 "、"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能为: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大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高考分数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和上海,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格条件按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计算机、化学生物)专业,则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7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7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7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7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且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获得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并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具体考生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签约考生名单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并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的书法专业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有书法专业统测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测统考并合格。

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时均不分文理,对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相关规定或招生计划编制系统有限制的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省,则按文理科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当地提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录取专业,专业将在预科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护理学、法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在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东省实行一批单列计划招生。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提前批次和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护理学、法医学和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学生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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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EMBA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E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官网发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E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参考。 西安交通大学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我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1896年创建于上海的南洋公学,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1959年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是“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项目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和“985”工程建设、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学校。2017年,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入选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8个学科入选一流建设学科。 管理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始建于1928年,1984年12月恢复重建,是我国最早的管理学院之一,培养了中国国内第一位管理工程博士,是国家第一批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试点学院之一。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从2002年开始,在教育部的三次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科始终名列前茅。2011年,学院正式获得AACSB国际认证,2016年通过AACSB维持认证。2016年,学院正式获得世界权威机构QSStars世界一流五星级商学院认证,成为中国商学院中首家获得此认证的学院。2017年,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双双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17人,其中教授65人,副教授34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3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8人。 EMBA项目简介 2002年,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中国首批获准开办的EMBA教育项目。项目秉承西安交通大学“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的精神,历经十余年砥励前行,2500多位来自业界的杰出校友构成了中国最具影响力与价值的全球菁英校友网络,交大EMBA已成为优秀企业家系统学习的最优平台。 项目站在“一带一路”新的历史起点,立足西部,服务国家,辐射全球。课程设计学贯中西,注重管理基础理论讲授与中国实际案例分析相结合,以提高学员的战略领导力和竞争力为目标,引领中国卓越企业家创新创业实践,努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EMBA教育平台。 培养目标 西安交通大学EMBA项目根植百年名校深厚底蕴,传承“西迁精神”,依托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双一流”建设学科,旨在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战略领导力、国际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卓越企业家。 项目特色 一、汇聚海内外杰出教授的顶尖师资 基于对中国高端管理者学习需求的深刻理解,依托多方资源打造西安交通大学EMBA项目的顶尖师资队伍。一是基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雄厚的人才优势,拥有以我国管理学界知名专家和开拓者汪应洛院士为代表的一批学院杰出教授;二是借助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化的优势,广揽海外顶尖学者;三是凭借三十年开展工商管理教育和高端培训的深厚积淀,集聚了一支富有企业实践经验并能深刻洞察我国商业与政策环境的优秀师资队伍。 二、拓展全球化视野的卓越学习平台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是大陆地区最早通过国际精英商学院联合会AACSB认证的五所学院之一,也是大陆地区第一个获得QSStars商学院五星级认证的管理学院。凭借自身国际化的优势,按照国际一流标准设置了EMBA项目的课程体系和体验式学习环节。学员不仅能够聆听来自国际国内大师的精彩授课,而且可以与他们面对面研讨全球化环境下的管理问题。 三、百年交大的西迁精神传承 西安交通大学走过了百廿年的光辉历程,西迁古都西安已超过半个世纪。交通大学办学的历史,就是一所大学勇于担当国家与民族责任的光辉历程。交通大学主体于1956年从上海内迁西安,数十年如一日扎根西北黄土无怨无悔,迎风沐雨果实累累。依托百年交通大学的“西迁精神”传承,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不仅努力向我国管理者传播最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理念,同时更强调培育能够站在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高度思考问题,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杰出管理人才。 四、独具优势的校友网络与持续增值服务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拥有覆盖全国的校友网络,为学员构建突破地区界限的校友网络、有效把握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热点提供了交流学习平台。特别是在西部商业机会凸现,东西部经济交融进入新阶段的当下,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不仅为不同区域学员提供本地的商业资源,也成为各地区的管理者和企业家切入西部发展、把握西部巨大商业机会的最佳途径。此外,我们还为所有学员提供多种途径的终身学习增值服务,确保一次性的学习投资能够受益终生。 招生计划 西安交通大学预计每年面向全国招收EMBA约100名。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有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我校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均为“非全日制”,仅接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学校、单位、考生本人录取后签订三方培养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及户口,毕业时学校不予派遣。 学习方式与学费 1.一个月四天课,两个周六周日或周四至周日集中上课。 2.学制2年,第1-3学期为课程学习,第3-4学期为论文写作答辩;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3.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且成绩合格,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学费33.8万,交费方式以学校通知为准,按学年交费比例为50%、50%,中国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等可提供非全日制学费贷款。 5.西部区域专项奖学金:为扶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积极为西部省份培养企业高端领袖人才,特设“西部区域专项奖学金”,对主要工作地点位于西部地区且正式录取并按时缴纳学费的EMBA新生给予3万元/人。 入学考试及录取 1、全国联考 考试内容:①英语(满分为100分);②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含逻辑、数学、写作)。 报考时间表: 2022年9月下旬-10月中下旬网报(具体网报日期务必关注EMBA中心网站) 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通知为准。 2022年11月上旬网络确认(现场确认) 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的通知(外省报考我校考生11月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报名点通知)。 2022年12月下旬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联考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校研招网及准考证通知。 2023年3月中下旬复试 关注EMBA中心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复试、体检,除提前批面试结果优秀(B)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根据EMBA项目区域总体布局,按照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最终择优录取。 2、提前批政策 西安交通大学EMBA实行提前批面试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提前批面试。 提前批面试成绩分为两个级别:合格(A)、优秀(B)。获得合格(A)的考生,联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复试线后,参加复试,择优录取;获得优秀(B)的考生,全国联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复试线,政治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拟录取资格。 2022年6月-9月考生登录西安交通大学EMBA报考服务系统 注册并提交面试申请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未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均可按照正常程序报考。 以上内容均以教育部及西安交通大学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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