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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招生简章,护理专业内地新疆招生学校

2024-12-21 互联网特长生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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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工业大学于2000年7月并入山东大学,现在山东工业大学已经不存在了。 山东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山东大学总校1042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19422。 第六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 校址:山东大学总校在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在山东省威海市。 第九条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国际视野、过硬的社会竞争力和创造力、个性与人格得到健全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山东大学总校有东校区新校、老校、西校区、南校区、软件学院和南新区六个校园。一百多年来,山东大学秉承“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淳朴的学风与浓郁的学术文化氛围;继承传统,重视基础,鼓励创新,扶持新人;以教师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和造就民族中坚为己任,担承社会责任,致力学术繁荣;以“气有浩然,学无止境”为校训,实施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倡导刚毅厚重、朴实无华的大学文化;学科涵¬盖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十一大门类,是一所国内外著名的综合性、开放性、研究型大学。现在的山东大学正在实施学术振兴行动计划,“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已成为学校的办学目标,深厚的历史积淀正融入开放而富于创新精神的办学理念,使百年山大焕发出蓬勃的青春活力,成为海内外学子治学与成才的理想殿堂。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东大学招生(教育拓展)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0531-8836434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培养质量的原¬则,2009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10500人(其中威海分校3500人)。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和保送生、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 第十六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第十七条 山东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 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以第一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非第一学校志愿投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专业分配原则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除自主选拔录取(含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生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2009年招收普通本科保送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含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外语专业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从大学二年级开始逐渐增加用英语讲授的课程。 第二十八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计划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在线查询。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条 考入山东大学总校的学生分别到学院所在校园报到;考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学生到威海分校报到。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对中学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被我校录取的高考优秀学生、部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优秀保送生等颁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山东大学2009年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址: ,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徐州医科大学护理专业分数线

院校专业:

徐州医科大学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创办于1934年的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58年由南京医学院分迁至徐州成立南京医学院徐州分院,1960年定名为徐州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六十余年来,学校不断发扬“艰苦创业、不断创新、勇于创优”的优良传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科技兴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型发展”“选择性优秀”“关联性拉动”的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发展之路,是整个淮海经济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也是该地区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的中心。,学校设,17,个学院(部)、,36所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设置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并设有生物学、临床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形成了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是国家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有效期7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以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等一批省部级奖项;获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多项,以及一批省级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类)、精品课程和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优势学科群,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ESI排名全球前1%;获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2000余,篇,,其中在美国科学院刊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学校不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快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师资队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等一批优秀教师和团队。,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韩国延世大学等30多所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英国卡迪夫大学等高校建立师资培训基地。此外,学校还多次主办(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学校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麻醉学教育是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在全国率先创设麻醉学本科专业,并建设成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麻醉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麻醉学教学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麻醉学学科先后获评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和江苏省“135工程”重点学科,是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麻醉学专业命题基地。学校在全国率先开设麻醉学专业“5+3衔接”方向。全国高等教育学会麻醉学教育研究会、江苏省麻醉研究所均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国际麻醉学与复苏杂志》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学校因此被誉为“中国麻醉学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质量为生命线,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级医疗卫生人才。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校校风建设优秀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当前,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秉承“以德载医、博学创新”的校训精神,按照“立足江苏,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团结一致,鼓足干劲,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其他信息:

第十八条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规则 1.徐州医科大学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专业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徐州医科大学作退档处理。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规定和徐州医科大学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规则 1.徐州医科大学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专业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徐州医科大学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徐州医科大学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009新疆高考志愿填报

((数据隐藏))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09新疆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内容。

一、录取批次顺序 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录取院校→②第一批本科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二、平行志愿填报说明 (一)我省今年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改革,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1个专业调配; (二)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院校投放档案; (三)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进行成绩位次排序,填报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所有考生必须要有唯一的位次,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遇相同分数,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看数学,若分数再相同,则看外语。 三、其他批次院校的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本科统招志愿、1个本科定向志愿、1个本科预科志愿、1个高职(专科)统招志愿,其中本科统招志愿有6个专业,本科定向志愿有3个专业,本科预科志愿有1个专业,高职(专科)统招志愿有3个专业。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定向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定向志愿设有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 (三)“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3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1个专业。 (四)“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和平行志愿设有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有3个专业。 四、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2.提前批录取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属部队院校,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军检,招生对象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航空大学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澳门及古巴高校 1.香港特区高校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上述各校招生网站报名。已被上述高校录取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2.澳门特区高校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古巴高校 古巴高等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免费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09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到生源所在市(州、地)教育局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市(州、地)教育局于7月1日前将签约名单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录取时,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各市(州、地)教育局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所填六所师范大学的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不予投档。 (四)获得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09〕26号)的要求,均须提前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已提前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对已报考志愿顺序于6月26日前再次确认。确认表于6月26日前交到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7月3日前交省招生考试中心。投档安排在第一批本科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按填报志愿规定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 (五)“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1.“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按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降分投档。 2.参加全省体育专业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招收的少数民族体育本科预科。 3.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贵州民族学院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获得艺术文考通知书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贵州民族学院相应专业的少数民族艺术类本科预科。 (六)体育、艺术类 1.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院校(专业)。 5.获得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文考通知书的考生,须按照无指定招生计划省外院校代码(可不填专业代码)填报志愿。 6.参加贵州民族学院空中乘务面试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志愿。 7.体育、艺术兼报文、理科类的考生,文、理科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 栏目内,只能按文、理科填报志愿的规定填报在除提前批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理科类专业的录取。 (七)定向生 1.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毕业生,需填写《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2.按清华大学招生办要求,该校第一批定向专业志愿应填报在第一批统招栏目内,与统招类专业同时投档。 3.凡填报贵州大学定向志愿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5日前到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贵州师范大学的定点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生源范围内的考生,不属生源范围内的考生,不得填报该志愿。 (八)相关政策说明 1.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政策照顾加分有两类: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高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具体要求。 五、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1.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系科(专业)和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填报志愿,并要认真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并认真仔细地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对高等学校已按考生志愿录取而不到校报到的考生,省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后将如实记录在考生下一年度电子档案中。 2.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合法凭证,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报告,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参考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编印的《贵州省2009年高考招生章程汇编》或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 )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 4.填报外语院校及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中心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英语口试。英语口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6月20日进行。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5.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装入考生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6.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配录取”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见。 7.“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本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 8.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报。 9.“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表,除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填报外,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和 “三校生”报考安徽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志愿,也填报在该表高职本科栏内。 10.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1.录取信息查询 各批次录取中,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省招生考试中心主页( )的“2009年高考录取信息快递”栏目,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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