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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四、转系(专业)与转学23.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1)个别学生确有专长;(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3)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24.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院(系)、部申请,经转出转入院(系)、部主任同意(包括本系内转专业)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转专业。25.学校一般不处理学生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院)、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审查后,报省教委批准(跨省则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批准),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入省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区公安、粮油部门。2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由一般院校(专业)转入重点院校(专业)者;(3)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4)由专科转入本科者;(5)文科与理工科互转者;(6)无正当理由者。27.凡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批准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否则以旷课论处。28.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每年三月份办理。2020年长安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长安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推进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在我校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为规范管理,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有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长安大学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转专业是指允许部分本科生(不含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或特殊类招生的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离开入学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所在学院,并按新专业毕业与就业。 第二条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对各专业转入学生及转出学生人数比例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第三学期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学生转专业资格。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第四条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1.文科类专业与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2.艺术类专业及各专业的实验班(基地班)、国际班和卓越工程师班不接受转入学生。 3.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转出专业剩余学生人数同专业原则上每班平均不得少于15人。 5.转入专业最大人数以各接收专业的学生容纳量为准。 6.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超过该专业可容纳的学生人数,优先接受跨院转专业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 5.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学分,第一学年课程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按以下规定执行: (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5%者,可在全校同门类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2)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30%者,可在学院内申请转专业。 6.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第六条学院根据本院专业建设发展情况,可适当放宽各专业转出(入)比例。 第七条有下列之一情况者,由学生所在学院会议初审,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因学生休学、停学等特殊原因,学生降入年级无原专业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没有在规定时间申请转专业者;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已修课程有未及格者; 4.通过艺术类(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等特殊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 5.正在进行(或受到)学籍处理的学生; 6.已办理过转专业手续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 第九条学生转专业在进校后第三学期统一办理,具体办理程序为: 1.秋季学期开学,教务处负责汇总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并发布转专业工作相关通知及要求。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并填写《 长安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学生所在院(系)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将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和成绩单证明,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审核,形成转专业预案,并将预案按申报专业分类转交学生拟转专业所在院(系)。 5.院(系)针对预案,签署接受意见并报送教务处。 6.教务处在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转专业预案,提出转专业方案,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合格名单在校园门户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7.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接收院(系),凭转专业通知书及学籍变更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分记载与学籍管理 第十条转专业后学生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与转入专业同档或高一档的必修课程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学分的课程必须重修; 2.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不包含的课程,可计算为选修课学分;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学分。 第十一条学校批准且公示合格后办理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进行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接收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院(系)协助。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执行。原《 长安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大教[2013]210号)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学校针对转出学生较多的专业,将会对其进行专业调整或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长学姐长安大学转专业难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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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大学都可以转专业,条件通常是绩点。以我在的学校为例,要转专业需要平均绩点3.5以上(满绩点为5,也有4分制的学校,相应有所不同)。绩点你可以理解为平均分。 确实是每个学校都可以转,但是考虑到大家都想转到自己学校的好专业,所以转专业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不像很多人想的那么简单。TeChangSheng.Com特长生网高考艺考特长生招生院校网上报名入口,报考时间,分数线,艺术特长生,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招生简章,填报志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