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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院的学科结构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现设有十个系、25个本科专业方向。设计艺术 学和美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均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艺术学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005年11月1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从光华路校址,正式迁入清华大学内的新教学楼。优越的教学环境, 丰富的教学资源,多学科交叉、互动的学术背景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 正在为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一、报考条件 ■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准予报考。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准予报考。 ■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特别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2)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美术专业统考,考生也必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参加专业统考。 ■1、考点 地区 考 点 详 细 地 址 报名材料交验日期 现场报名日期 专业考试 日期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月22-23日 2月23日 2月25-26日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烟台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学校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214号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汉口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考试院考场 南京 南京市宁海中学 南京市宁海路39号 杭州 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杭州市万塘路258号 上海 上海紫竹园中学 上海徐汇区康健地区虹梅南路百花街15号 长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奎路3号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郑州 郑州铁六中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2月27日 3月1-2日 考点选择规定:北京考点仅限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的考生报考;郑州考点仅限河北省、河南省和广东省的考生报考;其它省份的考生可任选除北京、郑州考点以外的八个考点就近报考。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我院自2006年起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自2006年1 月16日至2 月22日期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 招生网 -tsinghua.edu(数据隐藏)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先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美术学院专 业考试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对准确后,点击“提交”,并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考生持打印出 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材料交验时间到本人网上选定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⑵现场报名。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 ①考生本人的“登录名和密码”,是本人进入报名网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查询我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唯一身份识别。 ②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各考点现场购买《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起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无论是网上报名,还是现场报名,均须本人到我院所设的各考点交验报名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 全或超过规定的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⑴《报名登记表》,在表中的指定位置粘贴: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的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未办理身份证者须粘贴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中必须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 上须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 ⑶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2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的“2006年高等艺术院校报考证” 原件。 注:每一位考生都要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4、报名考试费收取及准考证发放 ⑴报考费共计260元; ⑵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交验和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 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参加专业考试。 三、 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学历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 专业 专业方向 所属系别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及 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 术 设 计 050408 染织艺术设计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165 1、 素描(200分) 2、 色彩(200分) 3、 速写(150分) 4、 设计基础(200分) 4年 本科 服装艺术设计 陶瓷艺术 陶瓷艺术设计系 陶瓷设计 平面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系 书籍设计 广告设计 室内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系 景观设计 产品设计 工 业 设 计 系 展示设计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信息设计 信息艺术设计系 动画与游戏设计 造 型 艺 术 050404 中国画 绘 画 系 60 1、 素描(200分) 2、 色彩(200分) 3、 速写(150分) 4、创作(200分) 4年 油画 版画 壁画与公共艺术 雕塑 雕 塑 系 金属艺术 工 艺 美 术 系 漆艺 玻璃艺术 纤维艺术 艺 术 史 论 (艺术设计学) 050407 艺术设计史论 艺 术 史 论 系 15 1、 素描(100分,按20% 计入总分) 2、 文艺常识(100分) 3、 写作(100分) 4年 美术史论 备注: 1、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240名。 2、 所有专业均文、理科兼收,学院代码:10003。 3、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 左右,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4、考生在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 三个招生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学院按“招生专业”组织考试和录取。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专业 考试用纸 考试内容 考试 用具 备 注 色 彩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静物写生 水粉或水彩 1、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自备,考试用纸由我院提供。 4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写 作 3小时 艺术史论 钢笔或圆珠笔 素 描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铅笔或炭笔 4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人物半身像写生 3小时 艺术史论 八开 人物头像写生 速 写 1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人物动态写生 铅笔或炭笔 造型艺术 四开 设计基础 3小时 艺术设计 八开 不得使用油画颜料,其它工具不限。 创 作 3小时 造型艺术 四开 文艺常识 3小时 艺术史论 钢笔或圆珠笔 ■ 2.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 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与表 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 作:旨在测试考生进行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常识:旨在测试考生文学和艺术的基本知识和素养。 写 作:旨在测试考生的写作水平。 ■3.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照片上加盖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公章)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对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未入围的考生,登录“清华大 学本科招生网”或拨打我院教务办咨询电话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 1.高考报名时,持我院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在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招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 2.考生需按艺术类报考,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中的招生专业一致。 ■ 3.考生选考的文化课科目满分要达到750分(原始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因个人原因未选满750分 者,不予录取。 ■ 4.上海市考生选考全国卷或上海卷均可;广东省考生必须参加五门科目的文化课考试(第五科选考科目 不限)。 ■ 5. 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 1. 我院对取得《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表与《文化考试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由 考生转交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盖章后于2006年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到我院教 务办公室。对未寄回政审表或逾期寄到者,不予录取。 ■ 2. 考生高考的政审与体检,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七、录取 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1、艺术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总分的排序择优录取。其中要求语文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90分。 ■2.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总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的总成绩,在报考专业内排序择优录取。2006年我院规定的文化课总 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的最低分数线,将根据高考后考生的总体情况而定。 ■3.对专业排名位于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30名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15名的考生,如果文化 课总分(包括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如果文化课总分(包括 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未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我院采取“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政策,待第 二年报考我院时,专业课考试免考,只参加文化课考试,如果文化课总分(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 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 ①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手续:个人提出“保留专业课成绩一年”的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 的9月初至10月底;提供一张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②2005年我院规定的文化课总分及语文、外语单科分数的最低线: 艺术设计专业:文化课总分37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分80分,外语单科分65分。 造型艺术专业:文化课总分350分(含数学),语文单科分75分,外语单科分65分。 八、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我院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选择任意考点),专业考试办法与 大陆考生相同。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院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持《文 化考试通知书》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文化课联合考试的报名地点: ■1. 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020-38627826、38627819; ■2.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0591-87841550 ■3.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邮编:361006,0592-5703107 ■4.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021-64513406 ■5.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010-62114253 ■6.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3280061 ■7.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京港学术交流中心,28936355 ■8.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3969334 九、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工作部门联系。 010-62798956,010-62790708 联系人:刘岩涛,杨斯 十、学费 ■ 1. 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 2. 学费标准: ®国内和台湾籍学生: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 ®华侨及港澳地区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外籍学生 □所有专业均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 十一、入学事项 ■ 1. 新生报到时,按照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内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 证》和《文化考试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 2.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 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学籍管理有关 条例处理。 十二、其它 ■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外籍学生除外)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 十三、2005年录取新生成绩概况 2005年录取分数情况 北京 招生专业 专业课成绩 文化课成绩 总成绩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52.5 552 1104.5 最低分 465 406 925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80 452 994 最低分 485 350 862.5 艺术设计学 最高分 549 最低分 536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552.5 578 1105 最低分 495 449 977 造型艺术 最高分 575 535 1079 最低分 525 354 909.5 艺术设计学 最高分 627 最低分 575 备注 1、以上分数是按照“专业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新生分数。 2、北京地区录取人数是我院招生人数的20%,其他省市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招生人数的20%。 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有关事宜 2006年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专业计划招生50名。浙江大学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招生考试,从我院艺 术设计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中按一定比例确定该校的专业入围名额,并向专业考试入围考生发放浙 江大学《文化考试通知书》。了解具体的报考和录取政策请登录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或咨询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7952504。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9月7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8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9月7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工程博士生申请时间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简章》。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以上内容参考 清华大学官网-清华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考研要求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考研要求是: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02(全日制)美术-雕塑
03(全日制)美术-造型基础
05(全日制)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08(全日制)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09(全日制)艺术设计-信息艺术设计
11(全日制)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特长生
12(全日制)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15(全日制)艺术设计-设计基础
16(全日制)科普-科普展览策划与设计
17(全日制)科普-科普产品设计
18(全日制)科普-科普视觉传达设计
19(全日制)科普-科普信息与交互设计
20(非全日制)艺术管理
21(非全日制)书法创作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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