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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考志愿填报专业指导,唐山市高考填报志愿哪好

2024-12-24 互联网特长生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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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校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586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招生范围:全国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古城学府路3号 (邮编:0637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学校监督0315-731291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对报考我校教育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1.色盲、色弱、口吃者不宜报考。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报考。 4.音乐教育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第二十条 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我校只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不认可各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成绩。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4.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5个专业的录取规则: (1) 对于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全部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对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和舞蹈表演4个专业的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 ,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使用何种成绩投档,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 (2)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使用文化考试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新生质量: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享受如下奖助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均享受学校补贴生活费50元/月; 3.优秀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一等400元/学期,二等200元/学期,三等100元/学期;特困生上浮50%)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5.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 5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0315-7381911 传 真:0315-7381911 E—mail:zhaosheng@tsyzh.com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址:

唐山高考报志愿各个高中什么时间?

1、河北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是全省统一的,河北省所有高考考生都是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网上填报志愿。 2、目前河北省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还没有公布,可以参考一下去年的志愿填报时间,每年差别不大。 2015年河北省高招志愿填报时间: 军队院校志愿填报时间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 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进行本科提前批A、B(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填报。 6月23日左右我省将通知考生成绩及公布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将进行本科提前批A、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一预科班、 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本二预科班、对口本科批志愿的填报, 7月26日12时至7月28日9时将进行本三特殊类型批、本科三批、本三预科班志愿的填报, 8月3日18时至8月6日9时将进行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志愿填报。 7月10日11时至7月10日17时将进行本科提前批A征集志愿填报; 7月14日11时至7月14日17时将进行本科提前批B征集志愿填报; 7月20日11时至7月20日17时将进行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 7月26日12时至7月28日9时将进行本科二批、对口本科批征集志愿填报; 8月3日18时至8月6日9时将进行本科三批征集志愿填报; 8月10日12时至8月11日9时将进行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征集志愿填报; 8月17日12时至8月18日9时将进行专科批征集志愿填报; 8月20日11时至8月20日16时将进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

2022年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 高考 招生录取 工作 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 就业 处、宣传部、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785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 书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 河北 省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职学校”,列入河北省“双高”建设行列。2020年,学院顺利通过河北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双高”建设以来,学院获国家级项目数量位列全国第91名,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学院设有口腔系、护理系、临床医学系、 财经 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农林 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和基础部、基础医学部、社会科学部、公共外语部(国际交流中心)、 体育 部等5个教学部,开设招生专业(含方向)43个,形成了口腔医学、医疗康养、大数据与会计、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农业等6大专业群。口腔医学专业群是河北省立项建设的 高水平专业群 ;园林技术、会计、护理、 计算机 网络技术等4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毕业生 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 校招 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六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对于普通类专业,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 志愿 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总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 平行志愿 )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7、不限外语语种, 新生 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8、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要求: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专业相关说明

1、学院招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订单班专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 医药 卫生大类相关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University of Dunaújváros)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外司办学[2020]269号)。国内学制3年,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我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后可申请赴匈牙利多瑙新城 大学学习 ,在匈 学习 1-1.5年,满足匈方毕业条件,可以获得多瑙新城大学本科文凭,中匈互认学历。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13000元/年。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 学费 资助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住宿费:南湖校区800元/年,新华道校区、韩城校区500元/年,住宿费按学年交纳。

第十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

在校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对符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在我院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南湖校区 (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新华道校区(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韩城校区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邮   编:063300

咨询(0315)2368555、2368333

学院网址:(数据自行核验)

   群:71434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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