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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专业,国外承认学历,就业率高,报考人数多,所以分数要求高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审批备案的各类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高校间的中外合作办学。截至2012年7月,教育部公布批准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33个,项目有518个,覆盖除新疆、西藏、青海、宁夏之外的27个内地省份。中外合作办学管理遵循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执行。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既有机构又有项目,考生和家长容易混淆,产生错误的认识。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外国高校同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这个概念很长,有三个定语作为关键点,即:是国内外高校间的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中国境内;学校招收的对象主要是中国学生。如: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大学。国家批准的这类高校比较少,全国仅33所。 在招生方面,对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招收的学生,需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属于计划内招生。在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方面,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可按国家规定颁发中国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该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目前,在实际执行中,有多种不同情况。例如:西交利物浦大学为合格毕业生颁发该校学士学位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学位证书,但对4年都在中国的学生颁发的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上会注明该生是在英国之外就读,这与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生获得的证书是有区别的;联合国际学院(UIC)毕业生学成后获颁UIC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正规高校与境外高校开办的合作项目,在学历证书发放方面,按照规定,对于学历教育,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颁发中外双方学历学位的,其招生必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属计划内招生;只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教育部在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的同时,确定其招生计划数,该计划不计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大学排名
中外合作大学排名前三名的是: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
1、西交利物浦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中国教育部正式批准 ,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合作于2004年在苏州创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和鲜明特色的新型国际大学。它是中国第一所强强合作,并以理、工、管起步的中外合作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千年古城--中国苏州,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 接受国外大学交换生,目前,大学已开设理、工、管、商、文等27个本科专业,注册学生9000余人(包括在利物浦大学学习的学生)。大学课程除公共基础课外均采用全英文授课。
据2017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共610亩,建筑面积40.7万平方米,拥有50余万册图书;共有10000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余名教师;开设14个院系、32个本科专业,开设研究型硕士学位点4个、全日制授课型硕士学位点24个、非全日制授课型硕士学位点9个,14个院系开设有博士生项目。
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文简称”北师港浸“,英文简称”UIC“),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内第一所博雅型大学,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海市。UIC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2005年,北师港浸大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携手创立。北师港浸大践行“博文雅志,真知笃行”的校训,秉承全人教育理念,推行创新的国际化办学模式;致力于打造中国第一所将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结合、国际化与本土化兼容的博雅大学,培养既胸怀祖国又放眼世界的人才。
学校一期占地面积244,9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二期正在建设中,约占367,000平方米。学校有工商管理、文化与创意、人文社科和理工科技学院,以及通识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
在29个本科专业(方向)招生,获批开设9个研究型研究生专业、5个授课型研究生专业。本科毕业生获颁北师港浸大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
UIC正在和珠海市人民政府推进二期校园建设,力争建设园林化的百年校园。学校将形成以”人文商“为主的第一校区和以”科技、研究生院“为主的第二校区,分布在会同古村两边,推动大学校园与古村文化深度融合,形成独特的大学小镇。
3、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前复旦大学校长杨福家教授担任校长,尼可迈尔斯教授担任执行校长。
学校位于宁波市大学园区,占地面积887亩,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截至2015年,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员工600余人,来自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从全国28个省市通过高考招生,并要求考生成绩在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
截至2015年,学校已建立社会科学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和理工学院三大学院,下设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国际传播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系、英语系、经济系、教育学系计算机科学系和工程系等。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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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引导语:下面我就和大家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您的阅读。
一、基本内容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二、发展情况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712个,覆盖了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从地域分布看,相对集中在上海、北京、山东、江苏、广东等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大城市;
从合作对象看,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法国、英国等经济发达、科技及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中合作者如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名牌大学;
从办学层次看,跨越从幼儿教育到博士的各个学历层次;
从专业分布看,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大约占 36% 左右。
三、具体案例
1.中加国际工商管理硕士(CCIMBA)
中国矿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UQAM)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于2003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作为全球百强的魁北克大学商学院,早在2001年就获得“EQUIS”的认证,感受英、法、美、中四国文化交融的情境是中加国际MBA的独到之处,颠覆传统的MBA教学范式,导入实践管理理念,课程同名不同质
国内在职联考MBA报读周期3.5—4年,中加国际MBA至少超前1.5年
毕业后,学员将被授予加拿大政府、中国教育部、全球"EQUIS"认可的魁北克大学MBA学位。
2.中英国际学院(The Sino-British College)
上海市重点发展院校——上海理工大学与谢菲尔德大学、利兹大学等九所世界一流大学共同创办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
3.中英国际学院办学模式
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是上海理工大学下属的非独立性质学院,也是目前国内领先的成体系、成规模、集约化引进海外一流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的国际性大学学院。学院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主要实施本科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和境外学士学位教育,也是目前国内少数采用“1对N”模式的中外合作大学学院。
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立信AIA国际
立信国际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AIA国际会计师公会合作办学,总部设立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四、区分
1.办学方式
一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意: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3.教育层次
一是本科段教育,也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考)和自主招生,(如: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和健康科学中心合作举办传播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统考和自主招生各占50人。)
二是硕士段教育,参加高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后,可获外方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中留服对学位证书可做学历学位认证;中方高校的结业证书。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的MBA学位项目
还有一种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是双学位,颁发外方高校硕士学位证书,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内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同时教育部中留服还可以做学历学位认证。(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三是博士段教育,博士段教育从层次目前只有一种,毕业后颁发外方高校的博士学位证,教育部中留服会做学历学位认证;(如: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4.办学主体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大学);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理学硕士;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进行。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五、存在问题
许多教育专家都认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把关不严,教育部虽然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但许多国内院校和培训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都和国外一些三流甚至不正规的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严重影响了合作办学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声誉。
1.档次不够
一些国外一流大学,对于合作办学异常谨慎,因此哈佛之类名校,很少进入国内开展合作办学,反之一些三流甚至不正规的国外大学却在国内遍地开花,设立了众多的合作办学点。
2.质疑证书
正规的国外大学通常都规定,学生必须参加90%以上本校教授授课,才能颁发学位证书。而国内许多合作办学,用国内的教材国内的老师(有时最多在国内找几个外教凑一下数),最终还能发出国外学位证书。这样的国外大学颁发出的这样的学位证书,本身价值就是令人质疑的。而国内现今98%以上的合作办学基本都是这个模式。
3.合作班
MBA成为重灾区,许多合作办学都瞄准了MBA这块大蛋糕,但是2007年开始绝大部分的合作办学点根本无法招到足够的学生,因此课程的质量和准时上课都无法得到保障,有一个也是经过教育部核准的国内某合作办学MBA培训班最后索性把参观工厂作为一堂课来凑数,许多学生也是苦于投诉无门。
六、不能获认的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显示,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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