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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体 上体 武体 广体 今年体育特长生分数线求大神帮助
北体体育系招的学生高考文化分每个省的分数不一样 比如河北省350左右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报名条件的,同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北体对国内全国锦标赛以上的比赛的冠军、亚运会前三名,世界三大赛前8名会有特招政策。 对普通类体育特长生,应该需要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文化应该是需要普通高考成绩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吧。我以前在国家队的时候,国家队给联系的北体,后来担心今后达不到北体要求会毕不了业(标准就是上面所的特招政策),因为我一直是专业训练,也不到学校的啊,所以后来上了一个西安的大学。 我是04年上的,当时还政策比较好啊,只要学校想要,就可以啊,考试只是幌子,后来05年,政策就变了,现在更是比较麻烦,需要普考,而且文化课必须是普通招生成绩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吧, 具体现在的北体确切政策,我有点不清楚了。 只是如果是普通特长生的话,最起码应该是一级以上啊,这个政策应该不会变的,其次,文化课也需要百分之七十吧。具体最好致电北体体育部咨询啊。我之前的北体队友现在也联系不上了,帮你问不了啊~ 最好可以把北体列为第一志愿,再适当的选其他学校啊,如北石油,北交,都也很不错啊,应该比北体稍微能宽松点啊 追问: 那江西省的分数线是多少呢 回答: 410的话应该是能上本科分数线的 但应该也不算高分 你的情况的话 你参考下去年提前本科各院校的分数线 一般好点的学校的话 一些专业体院像 上体 广体 武体啊 还有一些综合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 华南师范大学 都是文化成绩要求相当高 一般都会超过文化本科线80—100分 不过我还是觉得你应该搏的 我那年报考就是因为提前本科没去搏后悔的要死 现在在衡阳师院 本来能取集美大学的 提前本科就应该往高处报 建议那几个体院都可以报 上体 广体 武体 取了固然好 取不了还有省内的二本可以选择 省内的赣南师院你是一定能上 很稳 但是你去那的话还是屈才了 我建议省内的学校的话看看华东交大 南昌大学 江西师大 能不能取这几个学校也是取决于你的文化分超过本科线多少分 总之是越多越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祝你好远噢! 到底是一起考还是分开考的? 分开考的话那你的分蛮高的了 真的很不错 提前本科可以报两个学校 如果政策不变的话 北体在江西招12个 其他的体院一般是2到4个 你觉得你敢搏的话也可以报北体 如果稍微求下稳 就报上体或者广体吧 如果你不想上专业体院 有些综合大学也很不错 华东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华东师范你也可以报 就像上面我说的 提前本科就是在有希望的基础上去搏 你自己要好好考虑 现阶段高考竞争激烈,每年高考激烈程度更甚于往年,通过单招考试进入一类、二类普通本科学校是低分考生唯一捷径只要取得单招考试资格,就很容易的进入一本、二本的学校。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可以选择报考以下两个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两专业共含近20 个考试项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20个项目里的任何一个项目进行学习、训练、报考。 低分考生上国家普通二本、一本院校 一.低分考生的命运 1. 低分考生参加高考上不了普通二本、一本院校,就连普通专科可能也上不了。 2. 复读再考,其结果是99%的学生还是考不上。 3. 花钱买大学读普通二本、一本(假设能买) 二.低分考生通过体育单招上普通二本、一本体育院校 1.体育院校单独招生 2.是正规统招网上录取的普通本科生 3.不用参加6月份的高考 4.单招每年三月份报名,五月份考试。报考、监考、改卷、录取都由大学自己来组织实施 无论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生都可报名参加体育单招 一.什么是体育单招 国家针对体育类学院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考文化和体育 文化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学生跟参加普通高考学生相同待遇。每年三月份报名,五月初考试,与高考不冲突,学生可不参加高考所以文化分要求比较低,都在三百分以下,有的专业只要180分。 参加单招考试学生必须是国家二级或一级运动员,单招是一种针对高水平运动员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单招录取学生数量比较大,武汉体育学院2008年录取800人,吉林体育学院2008年录取1000人,成都体育学院录取800人……华中师范大学、贵州师大、海南师范大学2008年单招也有近百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收高考分数300分以上往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三.招收专业 1.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生项目:武术套路 散打 2运动训练专业 招收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划船、跆拳道、拳击、摔跤、体操、举重、艺术体操等。什么是单招考试,有什么用呢?
单招主要针对艺术类考试 音乐 美术 体育等 体育单招考试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大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江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共66所。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吉首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共38所。 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招生院校。 第四条 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滑冰(花样滑冰、速滑、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台、自由式)、冰球、雪橇、冰壶、冬季两项、雪车、围棋、国际象棋、登山(高山救援)、航海模型、航空模型、飞机跳伞、滑水、摩托艇、蹼泳;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有:武术套路、散打。 第五条 本办法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第六条 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人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和其它有关事宜。招生院校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简章方可公布,各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第七条 报考按本办法招生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第八条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单招报名工作,冬季项目报名工作应当于1月31日前结束,其他项目的报名工作于4月1日前结束。 第九条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10日、11日(见附件2)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体育专项考试时间的,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冬季项目专项考试应当在1月至3月之间进行,考试具体时间须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第十条 招生考试的考点设置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批准,并报送当地省级招办备案。体育专项测试考点与文化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同一城市,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增设考点。 第十一条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第十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 第十四条 省级招办必须对按本办法招生院校的考试、阅卷及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招生院校按本办法招收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必须在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第十六条 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见附件3)、录取考生信息库(见附件4)、录取新生名册(见附件7)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招生院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名单、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第十八条 各招生院校应当于录取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对本校招生工作进行自查,并书面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第十九条 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一)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15%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10%的;(二)擅自将其他项目纳入本办法进行招生的;(三)擅自将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四)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五)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六)擅自招收专科生的;(七)擅自增设考点的。 第二十条 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将停止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 向拟录取的考生(或已录取的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将取消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院校的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还有二级证单招考试是怎样的形式
单招主要针对艺术类考试 音乐 美术 体育等 体育单招考试管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7]271号)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大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江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共66所。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按本办法进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吉首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共38所。 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招生院校。 第四条 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滑冰(花样滑冰、速滑、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台、自由式)、冰球、雪橇、冰壶、冬季两项、雪车、围棋、国际象棋、登山(高山救援)、航海模型、航空模型、飞机跳伞、滑水、摩托艇、蹼泳;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有:武术套路、散打。 第五条 本办法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第六条 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人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网址和其它有关事宜。招生院校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简章方可公布,各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第七条 报考按本办法招生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第四条所列项目之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第八条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单招报名工作,冬季项目报名工作应当于1月31日前结束,其他项目的报名工作于4月1日前结束。 第九条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10日、11日(见附件2)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体育专项考试时间的,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冬季项目专项考试应当在1月至3月之间进行,考试具体时间须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 第十条 招生考试的考点设置必须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批准,并报送当地省级招办备案。体育专项测试考点与文化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同一城市,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增设考点。 第十一条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第十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 第十四条 省级招办必须对按本办法招生院校的考试、阅卷及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招生院校按本办法招收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必须在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第十六条 招生院校必须于6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见附件3)、录取考生信息库(见附件4)、录取新生名册(见附件7)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招生院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名单、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查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第十八条 各招生院校应当于录取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对本校招生工作进行自查,并书面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第十九条 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一)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15%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新生人数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10%的;(二)擅自将其他项目纳入本办法进行招生的;(三)擅自将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四)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五)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六)擅自招收专科生的;(七)擅自增设考点的。 第二十条 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将停止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 向拟录取的考生(或已录取的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将取消其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院校的有关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解释。特长生网techangsheng.com高考艺考特长生招生院校网上报名入口,报考时间,分数线,艺术特长生,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招生简章,填报志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