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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生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厦门大学考研有哪些报考条件?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2022年厦门大学考研有哪些报考条件?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厦门大学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院校简介: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建校迄今,学校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 二、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具体详见《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条件具体以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此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22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做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通知。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特长生福建:厦门大学招收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 理等行为。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并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 3.符合所申请院系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4.本校推免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须具备的条件及要求,请关注《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可通过教务处主页下载)。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注:以上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三、报名 申请者须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陆“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拔 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出部分申请者给予复试机会。 五、复试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复试。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参加此次复试。复试时间为9月20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研究生复试费为130元/生。 六、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9月份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具体补充申请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00:00开始,申请者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录取程序。 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单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给报考学院(研究院)。 八、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 九、住宿以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研究生,以及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入住我校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博士研究生住宿为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元/人·学年;硕士研究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 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的奖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1)硕士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1万元(人民币)/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6万元(人民币)/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12万元(人民币)/年。 (2)直博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3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1.5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前三年为每生1.8万元(人民币)/年,后两年为每生3.3万元(人民币)/年。 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十一、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部门申诉,0592-2180299。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二、其他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3.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5.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数据隐藏) 网址: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 6.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开设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和面授地点
厦门大学是一所985,211院校,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现在开设的在职研究生的专业比较多,下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厦门大学都有什么专业和面授地点。 厦门大学2015年经济学硕士苏州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高级课程进修班(上海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武汉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广州班)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劳动经济学在职研究生(上海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上海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国民经济学在职研究生(上海班)招生简章 2015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南京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宁波班)招生简章 2015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硕士(杭州班)招生简章 2015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北京班)春季招生简章 2015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硕士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位班招生 厦门大学金融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TeChangSheng.Com特长生网高考艺考特长生招生院校网上报名入口,报考时间,分数线,艺术特长生,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招生简章,填报志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