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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想报考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有了解的吗?

2024-07-23 互联网特长生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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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博士生待遇

一、奖助金计划

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面向全体非在职全日制攻读的博士研究生(2007级开始100%享受,已经入学的实行老办法),将统筹原来的博士研究生业务费和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学校专项经费、社会捐赠的奖学金以及学校筹措的其他经费,奖助金包括培养费和生活津贴(指非定向类别的原生活津贴)两部分。获得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全免当年学费。奖助金的标准为:博士生入学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第三年1000元/月;硕博连读资格者第二年全免学费和享受800元/月的生活津贴,获得“优秀博士生攀登计划”资助者,每月享受5000元/月的生活津贴。人事档案不转入暨南大学的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境外博士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生不列入奖助金计划。

二、硕博连读

从2007级硕士生中选拔50名左右的全日制学生实行硕博连读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各学科、专业点可提出硕博连读指标申请,并择优推荐候选人。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硕博连读的文件执行。

三、优秀博士研究生攀登计划

设立“暨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攀登计划”,该计划面向非在职全日制攻读的、可于规定学制内毕业但列入攀登计划需延长1年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2008年开始每年资助大约10名博士生,列入资助者的生活津贴5000元/月。通过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举行公开答辩后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等办法确定资助者。具体资助办法和遴选细节另行公布。

四、实行硕士生计划内资格逐年评审制度

在2007级硕士生中,全面实行计划内资格逐年评审制,同时鼓励条件成熟的学院从2006级硕士生开始试行。对于已取得计划内资格的研究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或出现不合格科目者,研究项目或计划无法完成者,社区表现不良者,学院规定的某综合成绩排位末尾者,将由原来的“计划内”资格转为“计划外”资格;对于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突出成绩和突出表现的计划外研究生,可以滚动获得“计划内”资格并享受相应待遇。各学院可以在现有计划内指标总数基本不变或略有增长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五、定期进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从2007年起,每年对当年的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送到校外进行评阅,学校则按一定比例采取随机抽取与定向抽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双盲评阅。学校抽取数量为:博士学位论文10~20篇(从2007年9月1日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论文评阅必须全部是双盲评阅,该项工作由学院或学位点完成);科学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0~80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5~10篇;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15~25%。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评审,如有2位专家持否定意见,则该论文的指导教师将列入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的重点关注对象;如果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含硕士和博士)在3年的抽查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评审专家的否定意见,则给予限量招生或者暂停招生的相应处理。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相信招生简章一定会对考生们志愿填报有着很重要的参考作用。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全称:JI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9。

第六条 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条 录取批次:本科第一批、本科批。

第九条 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十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就读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的学生,符合双方学位授予要求的将同时授予暨南大学和伯明翰大学两校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并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宣传的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细则(重要!!请详细阅读)

(一)投档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

(二)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和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在广东省,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合学院在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术科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要求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

各专业依据各省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设如下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云南、河南、四川、陕西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安徽、云南、四川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前提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在广东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且专业术科联考成绩不低于245分前提下,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术科联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术科联考成绩×2.5×40%。

以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分别认定为A、B、C三类,其中A、B类考生,在达到相应录取条件前提下按照公示名单等额录取;C类考生在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分项目择优录取。在项目指标数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运动等级、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值择优录取。更多详情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规章制度。

(八)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具体办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规章制度。

(九)体育教育专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各省无投档规则,则按照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择优投档。

(十)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二)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

第六章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经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药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7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公众号: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4室

邮编:510632 特长生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020-85227073。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想报考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有了解的吗?

我是暨大经济学院的,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就在我们楼下。他们院长是花大力气从上财挖来的,聘请的老师也都是国内外名校的博士毕业生。师资力量不用担心了吧。经常能在门口看到他们各种学术活动的海报,嘉宾都是重量级的,给了学生很多跟大牛交流学习的机会。。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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