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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学2023年“强基计划”特色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舟教基〔2020〕60号)精神,对标高等教育实施的“强基计划”招生方式,舟山中学2023年继续实施“强基计划”特色招生。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名参加舟山市202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100名。 三、招生规程 (一)学生报名。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下三类报名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在2023年4月5日(周三)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推荐表(见附表一或附表二)。 1.定点初中推荐报名。定点初中学校为定海二中、定海三中、定海五中、定海六中、定海七中、东海中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一初、东港中学、岱山实验学校、高亭中学、大衢中学、嵊泗县初级中学、海星中学、南海实验初中、南海旌旗山初中、舟山第一初中、舟山绿城育华学校。报名学生要求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B及以上,且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学业水平在年级段前6%以内(各校学生数以学籍系统2023年1月份在校生人数为准,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以下同)。 2.非定点初中推荐报名。报名学生要求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B及以上,且初三第一学期期末学业水平在年级段前5%以内(不足1人以1人计)。 3.学生自主推荐报名。报名条件是参加2022年舟山市第五届“伟兴杯”初中科学实验能力比赛获优胜奖或初中阶段获CSP-J/S(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能力测试)浙江赛区提高组二等奖及以上或获CSP-J/S(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能力测试)浙江赛区入门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初中阶段获得过舟山市中小学生信息科技编程赛一等奖,且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评价3B及以上的报名参加舟山市202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自荐名额不占校荐名额。 各初中学校将校荐学生和自荐学生汇总后,在校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初中学校于4月14日(周五)前将学校推荐表(见附表一)、学生自荐表(见附表二)、自我陈述(见附表三)、主要获奖材料复印件和推荐汇总表(见附表四)寄送至舟山中学教务处。其中自我陈述要求:字数为800字以内,必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成长经历、学业规划、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等。为防止名单遗漏,请各初中学校在4月17日(周一)前将学生名单汇总表制成Excel格式发至邮箱:zszxlpn@126.com,表中注明初中学校、推荐学生姓名和推荐类别。 (二)资格审查。舟山中学负责做好所有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4月24日(周一)前在舟山中学校园网公示。 (三)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5月在舟山中学进行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面试(测试)内容是初中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重点考查基于初中学科知识及能力要求的综合素质。文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语文和英语,满分200分),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理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数学和科学,满分250分),具体时间为下午13:30—16:30。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由舟山中学组织实施。 (四)录取过程和办法。 ①确定符合前置条件的学生名单:所有参加舟山中学学科综合素质面试(测试)的学生按照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择前100名(第100名出现并列,一并计入)作为符合舟山中学“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学生名单,于5月在舟山中学网站公布。②参加中考:所有符合前置条件的学生均需参加舟山市中考。③录取:在符合前置条件的考生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须达到3B及以上,考生中考成绩总分2需达到舟山市域内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所有在现初中学校就读(与报考录取区域无关)而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人数计入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④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在舟山市教育局、舟山中学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 (一)成立舟山中学“强基计划”特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本次招生工作。 (二)学生应真实填写有关材料,如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市教育局和舟山中学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和面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将在舟山中学网站( )公布,请关注相关信息。 舟山中学地址:临城新区定沈路285号;邮编:316021 联系2686227(忻老师、郑老师)、2686210(任老师) 舟山中学 2023年1月 定海一中2023年“博雅人文”特色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舟教基〔2020〕60号)精神,定海一中2023年继续实施“博雅人文”特色招生。具体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方式 依托博雅教育特色,培养一批具备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学生,为“强基计划”、“双一流”高校输送优质生源,实现为国家培养拔尖博识型人文专业人才的目标。 通过特色招生录取的学生将单独编组“博雅人文”班,以人文教育作为特色进行教学,实施“双导师制”,由学校安排经验丰富的班主任并担任德育导师,选配优秀教师执教,并担任学生的基础学业导师。 二、招生对象:报考“市区”录取区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40名。 四、招生规程 (一)录取前置条件。被录取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达到3B及以上; 2.中考语文成绩不低于96分或英语成绩不低于108分; 3.中考成绩总分2在市区名次800名及以内。 (二)志愿填报。 1.参加特色招生的考生须根据学校特色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统招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每一名填报特色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填报统招生志愿。 2.除舟山中学外,我校和其他两所高中的特色招生,考生限报两所,并须明确志愿顺序。 3.特色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不能兼报。 (三)录取办法 1.特色招生根据“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在统招生录取前进行。 2.在符合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中,根据中考成绩总分2择优录取。如中考成绩总分2相同,则按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并列分录取办法录取。 3.已经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统招批次录取;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后续统招批次的录取。 4.录取结果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五、其他 (一)如因符合前置条件的考生人数不足,特色招生计划未录足,则空余计划纳入统招计划。学校在征求学生意愿的基础上,从统招录取的学生中,按照总分2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生进入“博雅人文”班,班额不超过40人。 (二)特色招生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 (三)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统筹安排“博雅人文”班的选考科目。选科不匹配的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博雅人文”班学习的,将重新编入其他班级。学校另制订办法在规定班额内择优补入其他符合选科要求的学生。 欢迎品德表现优良、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有语文或英语学科特长与发展兴趣的优秀学生选报我校特色班! 招生咨询2061413(王老师) 定海一中 2023年1月 普陀中学2023年“海洋科创”特色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舟教基〔2020〕60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普陀中学2023年继续实施“海洋科创”特色招生。具体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海洋科创”班依托特色课程体系,培养文理素养兼备的研究型专业人才,既为优秀学生进入“双一流”高校创造条件,更为造就一批行业精英和领军人物提供基础支持,最终使学生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培养方式 特色招生录取的学生将单独编组“海洋科创”班,由学校特色培养专项小组负责。安排经验丰富的班主任并担任德育导师,在学业生涯规划、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选配骨干教师执教并担任学业特长导师,在研究性小组学习、书院式研讨等方面提供指导、监督和阶段评价。高中阶段必修课程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选修课程实施走班教学。 三、课程设置 (一)综合素质教育课程。高质量完成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并根据“海洋科创”特色班的学生特点将学科拓展和竞赛内容编入日常课程,拓宽学习内容,挖掘学生潜力,提升综合素质,并帮助学生学科冒尖,对接高校招生。 (二)学科特长课程。积极开发各类教育资源,有序开设学科深化课程,重点聚焦三位一体招生,提升学生在招生中的综合竞争力。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学科课题研究,使培养对象具备国内外一流高校选拔优秀学生所要求的品质、素养与学业表现。 (三)海洋科创特色课程。以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基础,与高校合作,逐步形成符合我校学生特点的海洋科创课程体系。选用和改编部分大学海洋科创类先修课程,形成校本培养课程。积极开展研学活动,参与高校研究活动,形成校本行走课程。 四、招生对象及计划 面向报考“市区”录取区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40名。 五、招生规程 (一)录取前置条件。被录取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达到3B及以上; 2.中考语文成绩不低于96分或数学成绩不低于108分; 3.中考成绩总分2在市区名次800名及以内。 (二)志愿填报。 1.参加特色招生的考生须根据学校特色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中考后进行。 2.除舟山中学外,我校和其他两所高中的特色招生,考生限报两所,并须明确志愿顺序。 3.特色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不能兼报。 (三)录取办法 1.特色招生根据“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在统招生录取前进行。 2.在符合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中,根据中考成绩总分2择优录取。如中考成绩总分2相同,则按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并列分录取办法录取。 3.已经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统招批次录取;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后续统招批次的录取。 4.录取结果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六、其他 (一)如因符合前置条件的考生人数不足,特色招生计划未录足,则空余计划纳入统招计划。学校在征求学生意愿的基础上,从统招录取的学生中,按照总分2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生进入“海洋科创”班,班额不超过40人。 (二)特色招生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 欢迎品德表现优良、身心健康、有数学或语文学科特长、有科学研究潜质的优秀学生选报我校特色班! 招生咨询3821210、13758045803(张老师);3822779、13758046700(张老师) 普陀中学 2023年1月 南海实验高中2023年“科技创新”特色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舟教基〔2020〕60号)精神,南海实验高中2023年继续实施“科技创新”特色招生。具体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方式 坚持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突出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学科探究实践、突出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培养素质优良化、学习终身化、创新个性化人才,实现学生的多元优质发展。 通过特色招生录取的学生将单独编组“科技创新”班,由学校安排经验丰富的班主任并担任德育导师,选配骨干教师执教,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凸显“理科”优势。实施“一师双导”机制,学科教师既导思想进步也导学科进步。积极探索理工类校本选修课开发与开设,构建更为合理的课程体系,为学业进步、潜力开发增力。 二、招生对象:报考“市区”录取区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40名。 四、招生规程 (一)录取前置条件。被录取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达到3B及以上; 2.中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5分且科学成绩不低于162分; 3.中考成绩总分2在市区名次800名及以内。 (二)志愿填报。 1.参加特色招生的考生须根据学校特色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统招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每一名填报特色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填报统招生志愿。 2.除舟山中学外,我校和其他两所高中的特色招生,考生限报两所,并须明确志愿顺序。 3.特色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不能兼报。 (三)录取办法 1.特色招生根据“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在统招生录取前进行。 2.在符合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中,根据中考成绩总分2择优录取。如中考成绩总分2相同,则按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并列分录取办法录取。 3.已经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统招批次录取;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后续统招批次的录取。 4.录取结果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五、其他 (一)如因符合前置条件的考生人数不足,特色招生计划未录足,则空余计划纳入统招计划。学校在征求学生意愿的基础上,从统招录取的学生中,选择总分2在市区名次800名及以内的学生中补入。在符合补入条件的学生中以数学与科学两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当两科总分相同时,以总分2高者优先录取;当两科总分和总分2都相同时,以数学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班额不超过40人。 (二)特色招生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 (三)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统筹安排“科技创新”班的选考科目。选科不匹配的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科技创新”班学习的,将重新编入其他班级。学校另制订办法在规定班额内择优补入其他符合选科要求的学生。 欢迎认同我校办学理念,品德表现优良、身心健康,有数学、科学学科特长与发展兴趣,具有科技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选报我校特色班! 招生咨询2091189(陈老师)、2091117(周老师) 南海实验高中 2023年1月 原文标题:舟山中学等4所普通高中2023年特色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 _1229137199_58887847.html 2023年浙江舟山中考报名时间及入口(2月13日-2月18日) 2023年浙江舟山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浙江省舟山市中考历史真题及答案 2023年浙江舟山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2023年浙江舟山中考满分是多少分? 2022年浙江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2022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 湖南 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邮编为410083。
中南大学邓迪国际学院(简称“邓迪国际学院”,以下同)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南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共建,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 艺术 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邓迪国际学院招生等。
第四条 我校本科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邓迪国际学院本科生在中南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中南大学学士学位和邓迪大学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 高考 录取率相对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邓迪国际学院、外语类保送生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具体见学校相关招生简章),其他招生类别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邓迪国际学院等招生类型,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址: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中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清华大学强基计划要求
清华大学强基计划要求如下:
一、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以我校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和基础文科类专业。
1、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2、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
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3、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三、报名方式
4月6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1、志愿填报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学科类申请,学科类不允许兼报,学科类内最多允许填报8个专业志愿。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根据高考选科情况进行学科类申请,学科类不允许兼报,学科类内最多允许填报8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3)4月6日至4月24日,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须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及强基计划综合素质材料提交平台(
2、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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